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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索赔1.7亿!东方园林4年年报错报,两家审计机构给标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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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维权)近日收到法院传票,一名投资者要求公司赔偿1.7亿元。此前,公司因连续四年年报和债券募集说明书错报被行政处罚,在这四年里,东方园林均拿到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两家年审机构及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都已受到监管处罚。

投资者索赔1.7亿!东方园林4年年报错报,两家审计机构给标准意见来源:摄图网

投资者索赔1.7亿元,追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11月6日,东方园林(002310.SZ披露涉及重大诉讼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赵某宏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根据公告披露的案由,东方园林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原告赵某宏认为相关责任主体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东方园林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和利益损失等赔偿款共计1.7亿元。

经北京证监局查明,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该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

因此,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营业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营业利润各3541.84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东方园林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同样存在错报。

2024年初,北京证监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方园林被处以1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慕英杰和时任总裁、董事刘伟杰各收到70万元罚单。

东方园林目前市值在150亿元左右,赵某宏索赔1.7亿元,其持股比例应该不低。而在公司近年的前十大股东中,有一名股东名叫“赵宝宏”。

赵宝宏最早出现是在东方园林2019年半年报中,持股数量为677万股,系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2019年三季报起跻身公司前十大股东队列。随着不断增持,到2022年三季报时,赵宝宏的持股数量已经上升到4100万股,持股比例为1.53%。此后直至2024年三季报,赵宝宏的持股数量都未发生变化。

2025年3月,东方园林向重整投资人及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完成股票过户,赵宝宏退出前十大股东,仍为前十大流通股东。截至2025年9月末,赵宝宏的持股数量为4317.79万股,期末参考市值约1.11亿元。

对于赵某宏提起的诉讼,东方园林表示,案件尚未开庭,相关事实与法律认定均待审理,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东方园林称,相关债务事实发生在2024年11月22日之前的诉讼案件,债权人可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法院的生效判决,依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不会对重整后公司的经营和损益产生影响。

四年年报错报全收标准审计意见,三家中介机构齐领罚单

赵某宏并非第一个对东方园林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投资者。东方园林此前披露,聂某霞也以该案由起诉了公司、北京朝某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方已达成和解。

根据东方园林过往公告,对于存在错报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2020年年审机构,签字注会为徐士宝、谢俊。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审机构,签字注会为闫宏江、崔亚兵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会都已受到监管处罚。

2024年12月,北京证监局对大华所两名签字注会出具警示函。北京证监局对东方园林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核查发现,大华所两名签字注会存在两项违规。一是未关注毛利率异常的项目,会计师仅以收入规模为标准识别重要项目,未关注到新增收入较低、占比较小,但利润影响较大的异常项目。二是仅关注新增收入规模,会计师未以重要性水平为标准,关注可能对重大科目产生影响的因素。

2023年5月,北京证监局对中兴华所及两名签字注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北京证监局发现,中兴华所在东方园林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核报告的执业中存在以下三项问题。

一是未准确披露资金占用情况,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报告披露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为零,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二是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例如未记录控制测试样本选取标准、选取方法、未记录穿行测试过程,审计证据对审计结论的支撑体现不足等三是将PPP项目分别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审计程序未执行到位,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审计程序不到位审计底稿中未记录对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分析、判断过程,未记录公允价值计量金额是否准确的检查过程。

此外,首创证券作为东方园林2020年发行“20东林G1”债券的主承销商,也在2023年3月收到了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认为,东方园林2020年12月公布发行公司债券“20东林G1”募集说明书时,存在部分债务违约情形,但首创证券未对相关逾期情况进行充分核查。此外,首创证券未能及时发现东方园林2019年3月发生的违规担保事项,底稿中未见留存东方园林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核查的有关记录。 

根据东方园林2021年10月发布的涉及为关联方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9年3月,原实控人唐凯借款0.85 亿元,公司在《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上盖章。资金经实控人账户转入公司账户,偿还了公司到期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担保事项均不知情,未履行审议程序,没有披露该担保事项。后因该笔借贷发生违约,债权人对相关各方提起诉讼

首创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在东方园林债券“20东林G1”募集说明书中声明,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年亏超160亿元,剥离传统业务转型新能源

2018年起,东方园林归母净利润进入下滑通道,并自2020年开始亏损,至今尚未扭亏。2020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2亿元、-11.58亿元、-58.2亿元、-50.83亿元、-36.03亿元,累计亏损超过160亿元。

2024年以来,东方园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财务危机并进行重整。随着公司司法重整完成并成功剥离传统生态环保业务,公司已转型为专注于新能源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的企业,主要包括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热电联运和储能,以及EPC、运维、电力交易等业务。

今年上半年,东方园林完成赤壁威世达100%的股权的收购,实现并表,标志着公司正式转型新能源领域,光伏业务率先进入实质运营阶段。东方园林表示,公司后续核心任务将聚焦于已储备的一系列新能源拟开发资源、拟并购资产,高效推进收购落地以实现快速扩大装机规模。

2025年前三季度,东方园林取得营收1.56亿元、同比下滑77.18%,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录得-206.59万元和-665万元,同比减亏超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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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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